以合作经济赋能海洋牧场冷链发展——广东供销公共型冷链的实践借鉴与路径探索

发布日期:2026-06-03 08:41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字号:   阅读:

冷链物流是海产品保鲜减损、提质拓销的重要环节,贯穿海洋牧场全产业链,直接关乎产业增效与渔民增收。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部署产地冷链建设工作,明确提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联结小农户、整合产地资源、搭建公共冷链服务体系,为渔业冷链规范化、组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以合作经济助力海洋牧场冷链提质升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一、海洋牧场冷链发展现存突出问题

现代化海洋牧场是我国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挖掘蓝色经济潜力、推进沿海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海洋水产冷链物流作为其核心配套体系,具有前期资产投入大、投资回报周期长、季节性波动强、流通损耗率偏高、公共服务属性突出等特征,单纯依靠市场化企业自主运营或是国企独立运维,很难兼顾资源高效利用与普惠服务的双重目标。

当前国内多数国企主导型海洋牧场,已形成“龙头国企+专业冷链企业+渔民合作社+个体养殖户”的多元主体发展格局。四类主体资源禀赋、经营诉求各有不同,但产业发展普遍呈现“重规模、轻协作、重硬件、轻统筹”的倾向,冷链体系运行过程中存在不少短板,制约了合作经济联农带农价值的发挥。

其一,冷链资源配置不均衡,普惠服务覆盖面有限。广东沿海金鲳鱼、虾蟹等养殖品类相近,同质化竞争较为普遍。大型养殖企业依托自有冷链占据优势,优质仓储、物流、分拣资源多向规模主体倾斜。分散的个体养殖户与小型合作社难以接入标准化冷链,海产品流通损耗偏高、溢价空间受限,不同经营主体的发展差距逐步扩大。

其二,收益分配模式单一,联农带农作用发挥不足。现阶段海洋牧场冷链产业链收益主要按照市场化规则分配,冷链运营、品牌销售产生的增值收益大多流向头部企业。个体养殖户仅能获得基础养殖收入,难以共享产业红利。同时,多数渔民合作社尚未建立规范化的收益留存、返利分红、公益帮扶机制,合作红利难以下沉至基层渔民,降低了个体养殖户参与产业合作的积极性,合作经济普惠共享的核心价值未能落地。

其三,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基层主体抗风险能力弱。海洋养殖受天气、海域环境、市场行情、物流条件等多重因素影响,经营风险具备不确定性。目前行业尚未形成集体共担的风险防控体系,抗风险能力最弱的个体养殖户,需要独自承担养殖病害、自然灾害、市场价格下跌、冷链断链等各类风险。国企、冷链企业的风险兜底作用有限,渔民合作社也缺少风险统筹、互助保障的职能,整体产业发展稳定性不足。

其四,渔民合作社统筹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组织优势未能释放。渔民合作社是衔接小养殖户与现代渔业的关键载体,兼具非营利性、在地性、普惠性等特征,是统筹冷链资源、协调多方利益的理想主体。但在实际运营中,多数合作社仅承担人员联络、基础信息传达等简单工作,极少参与冷库调度、品类规划、收益协商、风险处置等核心环节。产业缺少常态化的统筹协调主体,冷链资源错配、主体协同性弱等问题长期存在,合作组织的赋能潜力未能有效挖掘。

其五,冷链运营季节性矛盾凸显,设施利用效率波动明显。海洋渔获产出存在明显的淡旺季特征,各类主体独立规划仓储需求,没有形成错峰入库、品类互补的运营模式,冷库年均利用率较低,设施运维成本偏高,公共冷链资源浪费现象突出,也不利于冷链平台实现长效平稳运营。

二、广东供销公共型冷链建设实践经验与模式总结

针对农产品产地冷链“最初一公里”短板,广东省依托供销合作社系统独特的合作经济属性、全域服务网络和为农服务宗旨,全面推进公共型农产品冷链流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打造了覆盖省、市、县、镇、村五级的冷链骨干网络。这套以合作制为核心、普惠农户为目标的运营模式,在库容布局、网点建设、服务模式、收益分配等方面形成成熟经验,尤其在水产领域的实践成果,可为海洋牧场冷链提质升级提供直接借鉴。

在基础设施与库容布局方面,广东供销系统构建起“省级枢纽库+县域冷链园区+乡镇服务站+田间地头预冷点”的四级网络体系。截至目前,全省供销系统已建成运营冷链园区73个,冷库总库容达160万吨,基本实现县域全覆盖。在湛江、阳江、茂名、珠海等沿海渔业主产区,供销系统重点布局专业化水产冷链设施,配套超低温冷库、活鱼暂养、自动化分拣设备,服务海产品保鲜、暂存与加工。全域网点延伸至渔港、码头与养殖基地,有效疏通流通堵点,补齐产地保鲜短板。

运营服务层面,广东供销以合作组织为纽带,构建普惠化为农服务体系。一方面实行惠民收费,下调仓储、预冷、物流费用,淡季提供免费暂储,降低农户用冷成本;另一方面推广 “供销社 + 合作社 + 基地 + 农户” 模式,整合零散经营主体发展订单农业。肇庆、台山等地通过统一收储、冷链配送,带动罗氏虾、生蚝等水产售价平均上涨 15%。同时园区配套初加工、检测、溯源等服务,推动产品提质增值,当地农产品流通损耗率由近 20% 降至 6%—7%,助农效果突出。

收益与风险管控上,体系恪守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原则。在保障运营主体合理收益、维持平台平稳运行的基础上,提取增值收益设立返利基金,依据供货量与合作情况向农户分红;另留存公益基金,用于设施维护、技术培训和帮扶困难主体。针对市场波动、自然灾害等风险,由供销社牵头搭建互助机制,通过统一外销、资金互助等方式分散风险,缓解小农户独自承压的困境。

整体来看,广东供销公共型冷链的核心逻辑,就是以合作组织为中枢,整合公共资源、平衡各方利益、服务广大小农户。这套模式既弥补了市场资本不愿投入公共冷链的短板,又规避了政府直接运营效率不足的问题,实现了公益属性与市场化运营的有机结合。其组织架构、运营规则、利益分配方式,与海洋牧场“国企+冷链企业+合作社+养殖户”的主体格局高度契合,具备很强的参考价值。

三、依托合作经济优化海洋牧场冷链发展的对策建议

借鉴广东供销冷链经验,结合海洋牧场发展现状,以渔民合作社为核心统筹各方、完善运营与利益风险机制,推动冷链协同运转,释放合作经济联农共富效能。

第一,强化合作社资源统筹职能,推动冷链资源普惠共享。明确渔民合作社在冷链调度、需求统筹中的核心地位,划分四方主体分工边界:专业冷链企业聚焦设施运维、温控管理、物流配送等专业化工作;龙头国企负责规模化养殖、技术研发与产业整体规划;渔民合作社全面摸排辖区内养殖产能、品类结构、仓储需求,统一制定错峰仓储计划;个体养殖户依托合作社统一接入冷链服务体系。参考广东供销淡旺季差异化服务模式,由合作社出台普惠政策,对小养殖户实行低价仓储、免费预冷,降低使用成本。同时统筹深水网箱常年养殖品类与虾蟹、贝类等季节性渔获,利用稳产产品填补冷库淡季缺口,有效提升冷库整体利用率,破解季节性闲置难题。

第二,完善多元收益分配体系,筑牢联农带农根基。参照广东供销“基础收益+按量返利+集体公益留存”的分配框架,结合海洋牧场实际优化分配规则。保障国企、冷链企业合理的基础运营收益,维持产业市场化运转。从冷链流通、产品溢价产生的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返利基金,由合作社按照养殖户供货规模、合作参与度进行分红,实现多劳多得。同时留存部分资金作为合作社集体公益基金,用于冷链配套服务升级、渔民技术培训、困难群体帮扶等工作。通过分层分配机制,让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流向基层渔民,强化产业凝聚力。

第三,构建分级风险共担机制,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遵循“能力匹配、分级分担、集体互助”的原则,重构风险防控体系。国企重点承担产业系统性、政策性风险;冷链企业负责冷链设备故障、物流损耗等运营类风险;养殖户承担基础养殖生产风险。由渔民合作社牵头,联合各方主体共同设立产业风险互助基金,应对自然灾害、集中滞销、价格大幅波动等共性风险。此外,由合作社统一对接保险机构,集中采购养殖险、冷链货运险等险种,降低单个养殖户的投保成本,以集体力量化解经营风险。

第四,补齐合作社能力短板,激活合作组织内生动力。针对合作社功能弱化的问题,从权责、能力、服务三方面进行强化。赋予合作社全程参与冷链管理、收益核算、矛盾协调的权利,使其真正代表基层养殖户诉求。联动当地供销系统、龙头国企开展专项培训,提升合作社管理人员在冷链运营、市场对接、标准管控、风险处置等方面的综合能力。依托合作社整合零散养殖户,推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冷链对接、统一品牌销售的运营模式,把分散的小养殖户嵌入现代化海洋渔业产业链,夯实合作经济发展根基。

第五,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推动协同模式长效落地。以制度固化合作模式,结合广东公共冷链建设相关政策,制定海洋牧场冷链协同运营管理细则,明确各方主体权责、资源共享规则、库容调配标准、收益分红流程、风险处置方案。主动对接地方乡村振兴、海洋经济、公共冷链扶持政策,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渔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渔港预冷点升级、风险互助基金扩容。持续总结“合作社统筹、四方协同发展”的运营经验,逐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渔业合作经济发展范式,助力沿海产业提质与渔民共同富裕。

结语

海洋牧场冷链发展的核心矛盾,不在于硬件设施的短缺,而在于合作机制不完善、统筹主体缺位引发的资源配置失衡、利益分配不均、风险分担错位等问题。广东省供销系统打造的公共型冷链服务体系,立足合作经济本质,依靠组织化、规模化、普惠化运营,有效破解了农产品冷链发展的诸多痛点,也为海洋牧场转型发展指明了方向。

以渔民合作社为核心纽带,吸收借鉴广东供销冷链在网络布局、服务模式、收益分配、风险共担等方面的实践经验,能够推动海洋牧场各类经营主体从相互竞争转向协同合作,让公共冷链资源实现高效利用、普惠共享。在合作经济框架下持续优化海洋牧场冷链体系,不仅能够推动海洋渔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拓宽渔民增收渠道,也能进一步丰富乡村合作经济的实践形态,为沿海地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