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盖州市社: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共建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5-09-26 15:19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字号:   阅读:

自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以来,恢复和发展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密切联结农民群众利益一直作为改革发展的一项核心工作在不断推进,也是当前新建改造基层社面临的难点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后,为探索如何与代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市场合作经济、为农民谋利益提供了有效途径。

一、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发展的可行性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出台,明确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不适用于破产法律的规定,可以依法成立或参与成立公司和专业合作社,为供销合作社探索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市场合作经济组织注入了稳定性和确定性,有利于降低市场经营风险。

二是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发展共建,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党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的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位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经济组织性质高度契合,都具备天然的合作经济组织属性,都有逐步发展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的工作过程,会逐步赢得农民的认同。

三是供销合作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共同的奋斗目标。201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方向——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2024年,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扎根农业农村,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综合改革,强化机制创新,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奋力谱写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作出更大贡献。”党和政府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目标的定位都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建设息息相关,有共同的奋斗目标,两者具有共同奔赴的目标基础。

二、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推动村社合作发展共建的几种方式

一是供销合作社积极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为农服务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的支持。与村“两委”建立为农服务常态化合作交流信任机制,为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供化肥、农药、农膜等农资集采直供服务,为社员降本增效,提高农民经营收入。为农民提供涵盖耕、种、管、收、加、储、销等全过程土地全托管、半托管和单项托管服务,推动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是供销合作社利用自身网络优势,通过农产品流通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供销合作社主动与村“两委”建立助力农产品流通合作机制。积极向供销系统推荐本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优特农产品,组织名优特产品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各类展销会、电商销售平台、供销大篷车、供销超市固定展位展销等,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员培育发展绿色生态农产品,迎合市场消费需求,增加农产品附加值。通过与小区、学校、超市、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农产品直采直供渠道,助推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利用供销社品牌优势,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村电商服务站,培养村电商直播达人,开展农特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

三是供销合作社利用基层服务网点,通过再生资源回收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居环境整治。供销合作社利用县乡村三级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和供销系统农资经营店,与村“两委”建立再生资源和农药瓶回收合作常态化机制,全面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尝试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垃圾回收积分兑换制度,鼓励激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是供销合作社通过农业生产项目,以整合、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设施的方式,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供销合作社可通过农业种植、畜禽养殖订单稳定的项目,承包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设施大棚,按照定单、合同,采用标准生产技术进行农业种植和养殖,发挥农业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带动作用,从而推动社员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种植和养殖,带动社员增收致富。

五是供销合作社通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围绕农产品流通、农资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集体土地交易等参与市场经济,逐步带动农民投身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利益连接,确保共同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所获得的收益按份额进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