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02 08:00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省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各市供销社,广德市、宿松县供销社,省社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2022年全省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     


2022年全省供销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全省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以及供销社深化综合改革和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全省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加大全省系统普法力度,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谱写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省系统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和党员干部职工培训重点课程。发挥好各类基层社和基层党组织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引向基层。(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2.着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学习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省系统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办公室、机关党委)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2022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以及领导干部网上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活动。突出抓好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全省系统干部职工和社员深刻理解发展好合作经济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的重要意义。(责任单位:办公室)

4.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学习宣传民法典明确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特别法人的重大意义,阐释合作经济组织与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区别。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干部职工身边、走进干部职工心里。(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

5.突出学习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领会党和国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措施,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诚信经营的观念。(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省供销集团)

6.突出做好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全省系统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

7.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向纵深推进。(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8.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载体,组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治讲座等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9.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结合“进企访社解难题”活动,宣传市场经济、财税、金融、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涉及供销社业务特点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引导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防范金融债务风险和安全事故风险。推动供销合作社职业院校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综合业务处、省供销集团、安徽财贸职业学院)

10.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普法。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及时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解读。充分利用经营服务网点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等,推送法治宣传内容,开展面向农民的普法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普法网络、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依托系统所办的网站、公众号、杂志等载体,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责任单位:办公室、合作经济指导处、机关服务中心)

11.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全力支持全省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骨干参加各类法治业务培训,进一步抓好法治宣传教育骨干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着力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