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绩效评价购买服务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30 08:38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省供销社 【字号:   阅读: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绩效评价。

二、项目概况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相关要求,加强对项目任务执行情况的年度绩效评价。

三、服务需求

1. 服务范围:计划对4个试点项目县供销社实施的2024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每个试点县供销社均需出具单独的报告。时间范围为2024年度。

2.评价区域:宿州市灵璧县、六安市叶集区、铜陵市义安区、安庆市潜山市等4个供销合作社项目单位。

3.评价内容包含:①项目方案制定情况。②项目组织实施情况。③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④项目政策落实情况。⑤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4.项目限价:不高于80000元。

5.服务时间要求:2025年11月15日前完成绩效评价并出具正式报告。

四、第三方机构提供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和税务登记证的影印件或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等)影印件或扫描件即可。

2.第三方机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配备、项目按时保质承诺等。

3.第三方机构报价函(含食宿、交通等差旅费用)。

4.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其他材料文件,如以往年度做过的项目介绍等。


联 系 人:田恒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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