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暨“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20 10:29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省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各市、直管县供销社,省社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参与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对保障市场供应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发挥供销社农产品流通大平台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服务意识

全省系统各级供销社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认识促进消费帮扶,持续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切实把繁荣市场供应、保障民生物资、维护食品安全作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工作,在保供应、促销费、惠民生等方面主动作为、积极担当;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拓宽货源渠道、强化产销衔接、畅通线上线下,全力满足市场消费需求;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完善应急机制,带头稳定价格,避免重要物资价格和供应在节日期间出现大幅波动。

二、优质优价,精心组织市场供应

全省系统各级供销社要发挥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关注消费新需求,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供销大集”“供销集市”等活动;要指导系统商贸流通企业、连锁超市、农产品市场、农村综合服务社等经营网点,加强与生产加工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合作,提升货源组织能力,有效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营造节日喜庆气氛,围绕年货食品等消费热点,创新服务方式,延长服务时间,拓展市场销售份额;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发挥系统内区域电商综合平台、即时零售等配送优势,构建畅通便利的城乡社区居民服务网络,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

三、同步启动,积极开展专项行动

全省系统各级供销社要同步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按照文件通知要求,迅速动员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充分发挥“2025安徽供销年货大集”、消费帮扶专区专柜、“832平台”等渠道作用,进一步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要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关注和推动对口帮扶地区的产业振兴,指导对口帮扶地区特色产品卖得出去、卖出好价;要主动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发布倡议书、举办特色活动、多媒体宣传等形式,充分调动各级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专项行动的积极性,营造供销社系统消费帮扶的浓厚氛围。

四、履责担当,持续关注食品安全

全省系统各级供销社要持续加强对所辖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压紧压实指导责任和主体责任;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系统内开展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配送中心、经营网点、农产品市场等加强安全自控管理;要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抓好源头管理,提高系统内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要健全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把好食品进货关、储存关、销售关;要积极配合属地主管部门抓好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形成共治合力,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通过供销社系统经营网络流入消费市场。

省社将继续加强对全省系统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等工作的指导力度,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省社综合业务处。联系人及方式:张 茹,0551-62655754;邮  箱:gxsywc@163.com。

附件:2025年“消费帮扶帮扶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