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疆果品销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08:58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省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各市供销社,广德市、宿松县供销社,省供销集团:

根据总社近期印发的《供销合作社系统持续助力新疆果品销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大力度开设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的函》部署要求,按照省供销社与新疆和田地区供销社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推进对口援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援疆工作。各级供销社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援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供销合作社系统对口援疆工作机制。通过有效扩大系统销售新疆果品规模,满足消费者对新疆优质果品的消费需求,带动新疆果农增收致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各级供销社要建立新疆果品销售长效机制,广泛动员系统各类市场主体帮销新疆果品。开展集采集配,推动系统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有意向的商户采购新疆干鲜果,不断扩大新疆果品在供销社经营网络的市场销售份额。

三、积极设立销售专区(柜)。依托系统各类商超、市场等销售终端,扩大新疆特色优质果品销售,是助力新疆果品销售的重要举措。各市供销社、省供销集团要引导社属流通企业在有条件的商场超市、经营门店、农产品市场等各类经营场所开设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帮销活动。

四、按时报送动态情况。根据总社要求,请各市供销社、省供销集团分别于今年10月20日前、11月20日前、12月20日前,汇总填报本系统新增开设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情况(见附件),并报送至省社综合业务处。

联系人:刘君,联系电话:0551-62679069,13156513703,电子邮箱:gxsywc@163.com.

附件: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增开设新疆果品销售专区(柜)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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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