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监测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1 09:56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各市供销社,广德市、宿松县供销社:

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供销厅合字〔2021〕13号)、合作指导部《关于请组织开展2020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的函》要求,为做好我省系统2020年度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下简称示范社)申报评定、对2011—2019年度示范社进行监测和2020年度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社申报工作相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申报示范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两年未受过行政处罚,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满2年。

2.有规范的章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健全、运转有效,可分配盈余定期向合作社成员返还。

3.由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形成紧密产权关系、资本纽带,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4.从事一般种养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100人以上,带动农户500户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数5个以上,带动农户1000户以上;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数量标准可适当放宽。

5.东部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西部地区的2020年实现销售收入600万元以上;且2019、2020年连续盈利。

6.从事种植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有标准化生产基地500亩以上。

7.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至少获得1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认证。

8.注册使用产品商标。

9.规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二)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附上近年工作总结和5张以上照片(电子版,含标识、全景、开展服务项目、召开社员大会、社员返利等)报送县级社。

2.审核。县级社负责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在全国基层供销合作社“一社一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社一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将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提交市级社。

3.复核报送。市级社进行数据对照、情况复核后,在“一社一卡”管理系统中在线报送。市级社将申报表纸质版(盖章)、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照片(电子版)汇总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二、示范社监测工作相关事项

(一)现状调查。针对总社评定的2011—2019年度示范社开展专项调查,组织示范社填写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状调查表(附件2)。

(二)在线填报。县级社根据调查情况,参照2020年度示范社申报条件,研究提出监测意见。对初步认定监测合格的示范社,在“一社一卡”管理系统中录入现状调查表;对初步认定监测不合格的示范社,在系统中汇总填写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附件3)。

(三)审核报送。市级社在“一社一卡”管理系统中对现状调查表、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进行审核后,在线报送。

三、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相关事项

(一)星级划分。根据《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评定与划分》,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分为三个级别,即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星级由县级社评定,四星级由市级社评定,五星级由省级社评定。

(二)星级评定。2017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定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标识使用期已满三年,应重新进行评定,已评定的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需重新申报。2018年度、2019年度评定的三星级、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可进行晋级申报,已评定的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继续有效。

(三)材料报送。请各市级供销社将本系统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及三星级、四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名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级社要将开展示范社创建和农村综合服务社星级社评定工作作为推动基层夯实基础、提高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强申报监测和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具体负责人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把关。按照“谁填报谁负责、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推荐的申报单位及其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向省社报送申报评定情况和监测结果,应当经市级社研究审议。

(三)及时报送。请各市级社于2021年4月10日前提交报送相关材料,示范社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纸质申报材料一份。申报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及时与省社合作经济指导处联系。

联 系 人:夏登立   电子邮箱:912098776@qq.com

“一社一卡”管理系统联系人:张志成  13911360761

李玲玲  13701026777

附件:1.2020年度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

2.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状调查表

3.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名单汇总表

4.农村综合服务社五星级社标准

5.四星级、三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名单

6.2020年度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申报表

7.2020年度五星级农村综合服务社申报汇总表

附件:点此下载.docx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