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第十三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供销合作展厅布展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0 09:06 编辑:宿州市供销社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字号:   阅读:
各有关市供销社、省茶叶协会:

为切实做好本届茶博会产品销售工作,保证参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供销社关于做好供销合作展区筹展参展工作要求,结合系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参展企业组织工作

1、各参展市供销社、省茶叶协会要按照大会组委会确定的参展企业名单,及时通知参展企业,组织参展企业按时参加本届茶博会。

2、茶博会期间,参展企业进行产品宣传展销等活动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大会组委会制定的相关规定。

3、参展企业展品在展馆内的展示、展销、储存等工作,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组织、协调和服务,请各参展企业自觉服从管理。

4、参展企业参展须自带各项有效法定证件(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供相关执法部门备查和采购商、消费者咨询。

二、做好展品宣传展销工作

1、各参展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供相应种类、数量(见附件1)的参展展品作为展示样品。展示样品于8月18日前送达组委会秘书处,送展样品请在包装盒底部注明样品名称、种类、数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样品送展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茶博会结束后,展示样品由各参展企业自行带回。

2、展销产品统一要求在8月26日直接送达到安徽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展销产品由组委会秘书处统一布展。布展时间截止8月27日上午11:30。现场展品销售时间:8月28日上午领导巡馆结束后至8月31日下午16:00止。

3、展品宣传推介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参展企业要保证展示展销产品质量,严禁携带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短斤缺两、鲜陈混杂等不健康产品展示展销。

4、参展企业要备足货源,确保展会期间产品销售不断档。要注意现场销售秩序,自觉保持并维护好展会设施、设备和现场卫生。

三、做好展品储存工作

1、组委会秘书处统一负责联系安排展品储存工作。展销产品储存地点为合肥滨湖国际会展中心主展馆北3号门组委会办公室。展品储存时间:8月25日上午8:00至8月31日下午18:30止。展品储存期间不收取仓储保管费用。

2、参展企业展会期间需储存货物的,须先填好《参展企业储存货物申请表》(见附件2),并于8月20日前报送组委会秘书处。

3、每个参展企业只能指定一人作为该企业的储物人,储物人持组委会印发的《参展企业储存货物申请表》及本人身份证在组委会秘书处联系下进出储物区。展品进出储物区由储物人现场监督搬运人员搬运,因搬运和产品保质等原因造成货物损失的,由参展企业自负。

联系人:夏登立,联系电话:13865423822;汪明胜,联系电话:15395103826,电子信箱:2237924169@qq.com。

附件:1、2020第十三届安徽国际茶产业博览会参展企业及产品名录

2、参展企业储存货物申请表

附件:点此下载.docx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