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8945203/202307-00017 信息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宿州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3-07-26 发布日期: 2023-07-26 16:18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想要设立一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需要哪些条件?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主动回应】想要设立一个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需要哪些条件?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26 16:1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9

目前需至省供销社申请建立。省供销社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自2007年经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批准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供销合作社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目前已批准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15个,鉴定工种涉及废旧物资挑选工、农产品经纪人、物资供应员、棉花挑选工、庄稼医生、烟花爆竹营销师等45个行业工种,鉴定级别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 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站的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技术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操作设备、设施及检测仪器; 2、具有熟悉鉴定工作业务和所鉴定职业(工种)业务及组织实施能力的业务人员; 3、具有专兼职的组织管理人员和考评人员、具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凡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的单位,要填写《申请表》,经省供销社(鉴定分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全国总社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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