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8945203/202110-00016 信息分类: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发布机构: 宿州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11:2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4 11:2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9

    1.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三、主要任务(三)大力开展B2B电子商务。(四)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五)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六)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七)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八)积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方式。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为农服务职责。 7.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备条件的农资、茶叶、棉麻、再生资源等行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4.《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 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发业〔2015〕132号):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二、承办机构

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服务对象

社属企业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制定《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规划》

2.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成效。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电话:0557—3900017

网址:http://coop.ahsz.gov.cn/

2.企业人才培训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第八条:(八)指导供销合作社系统文化建设,提供信息服务,开展教育培训;第三十六条:总社举办科技教育、文化宣传、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提升供销合作社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员和技能型人才,为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2.《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章程》第三十八条:省供销社举办教育事业,培育各类经营管理人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提供科技、信息和人才支撑。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五、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经营服务体系。20、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4.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十三五”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规划。

5.《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二、主要内容(五)创新人才支撑体系。加强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社有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领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据组织人事有关规定,鼓励供销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社有企业任职。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人才结构,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承办机构

市供销社人事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社属企业干部职工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培训需求调研;

2.制定培训规划;

3.下发培训通知;

4.组织实施培训;

5.搞好培训总结。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供销社人事教育科

电话:0557-3900979

3.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办理依据

1.《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做大做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二、承办机构

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三、服务对象

基层供销社;供销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

四、服务条件

五、服务流程

1. 确定服务对象;

2. 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申报各类项目,扶持其做大做强;

3. 实地调研,为服务对象解决发展中存在问题。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市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科

电话:0557-39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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