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738945203/202109-00004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 2021-08-03 发布日期: 2021-08-05 14:48
文  号: 宿供〔2021〕8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宿州市供销社 政策咨询电话: 3900017

关于印发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供销社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8-05 14:48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29

关于印发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宿供〔2021〕8号


各县区供销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引领全市系统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综合改革,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市供销社组织编制《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我市系统发展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对“十四五”时期我市系统发展作出统筹谋划和战略部署。

《规划》经2021年8月3日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对标《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上下联动、相互促进,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同时加强与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各方面支持,营造推进《规划》落实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确保实现《规划》各项目标任务。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8月3日


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1-2025)

为加快推进我市供销社“十四五”期间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党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宿州市未来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编制《宿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十四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了 “十四五”期间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的重要依据和行动纲领。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回顾及总体评价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和发展面临诸多困难挑战,全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指示批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为农服务办社宗旨,改革发展不断深入,流通网络建设不断加强,新型社会化服务体建设成效显著,为农服务水平和功能不断强化,社会形象和公众影响力稳步提升,全市供销合作经济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为“十四五”时期供销社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7年,市供销社荣获国家人社部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同年获得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先进单位”称号,是全省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社;在全省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多次荣获改革创新和为农服务先进单位称号,以及“市级优胜单位二等奖”;在全市岗位目标责任考核中,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单位,其余均为良好单位。五年来,全市供销社系统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经济运行质量稳步提升。2016-2020年,全市供销社系统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加强资源整合,抓好项目推进,开拓新型业务,社有企业发展成效显著,经营活力逐步增强,经济实力明显提高,资产质量和运营效益显著增长。具体情况如下图:

“十三五”期间全市系统商品销售总额分年图表

商品销售总额: 2016年141.0亿;2017年144.1亿元; 2018年184.7亿元;2019年215.1亿元;2020年238.6亿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系统利润总额增幅分年图表

在整体经济实力提升的同时,全系统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结构更趋合理。县区和基层社销售及利润总额持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其中基层社销售总额占全系统的比重从2015年的23.8%提高到2020年的31.9 %,初步形成均衡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社会化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地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准确把握农业农村的新形势,建立健全经营服务网络,推动服务创新,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1、土地托管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改革以来,我市供销系统创立并推行的土地托管服务方式,经过实践,已经越来越受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广大农民的欢迎。其主要内容是,按照“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集多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依托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包括土地“全托管”或“半托管”在内的综合系列化服务,完善生产供销各环节服务内容。开展连片土地托管,有利于规模化种植和机械化作业,降低生产成本,减少农民支出,真正实现了“我为农民种地,农民放心外出打工”的良性发展格局。近年来,我市在土地托管方面涌现出了一批典型企业,如埇桥区的意利达供销社、萧县的金穗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灵璧县的双亚小麦专业合作社、市社控股企业宿马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等等。目前,我市土地托管由粗放型向精细型发展,托管区域由本地区向跨区域拓展,托管的内容由单一性向综合性延伸。至2020年底,全市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134.2万亩。

2、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步伐加快。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按照3-5万亩、辐射人口约5万人的区域,建设1个为农服务中心。2016年初,由市供销社、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和民营企业合作,联合创办了全市首家宿马为农服务中心,2019年又在埇桥区符离集镇创办为农服务中心。通过规范化服务和实体性运作,将其重点打造成为实体性为农服务平台。至2020年底,全市系统建设规模化的区域为农服务中心67个。

3、“新网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实施新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工程(简称“新网工程”建设)以来,对于改善供销社系统流通领域基层设施,巩固供销社在农村流通领域主渠道地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几年来各地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培育一批重点项目,争取各级“新网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流通领域经营服务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展,运营水平不断提高,供销社在农村现代流通中的主导地位得到巩固和强化。2020年底,培育“新网工程”项目82个,累计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2342万元;全系统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发展到5419个,覆盖全市90%的乡镇和85%的行政村。完成或超额完成“新网工程”“十三五”建设目标任务,初步形成覆盖全市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五大经营服务体系,以及县乡村三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4、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正引领和推动供销社流通方式变革和服务模式创新。近年来,市供销社以“网上供销社”为载体,依托宿州市牵牛花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全市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至2020底,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公司发展到11家,涉及电商经营的企业17家,依托第三方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16家。全市系统电商销售额达5.4亿元,同比增长25.6%。

(三)基层合作组织发展壮大。近几年来,特别是综合改革以来,全市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提升各类为农服务载体功能,基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逐渐发展壮大。至2020年底,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全市系统新建和改造基层社达到 147个。

1、村级供销社建设成效显著。在推进综合改革进程中,我市系统创新并推行“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模式,成功创办一批村级供销社,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宿州经验”。2019年,全国总社领导先后两次就基层组织建设来我市考察调研。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村级基层社149家,新增社员数9060人,建成规范的、以农民社员为主体的合作社比重达到80%。一是丰富和完善“埇桥模式”。埇桥区以“党委政府主导型”为主要特色和手段,大力发展村级供销社。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区社组建成立兴农供销服务集团公司,并在全区74个贫困村成立子公司(村级供销社);二是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创新发展。灵璧县通过强化服务指导、社有企业带动、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经营网点通过股权投资、开放办社等方式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范围;萧县以合作制和互相参股形式,创办村级供销社,为当地农民提供了更加便捷、更为系统的生产生活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近几年来,市县两级供销社在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了较快发展。各地供销社与当地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及其他经济组织,通过产权结合,探索创办包括土地托管、特色种养殖、农机作业、资金互助等形式的专业合作社。至2020年底,全市由供销社领办的专业合作社308家。其中由市供销社直接领办的专业合作社达6家;获得总社示范社4家、省级14家。

3、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迅速。村级综合服务社作为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的有效载体,近年来得到各级供销社的重视,并下大力气加快建设。有的县区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示范村先进行建设试点,然后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有的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个体经营网点,通过联合合作的方式,增加其他公益服务功能,按照标准化要求打造成为具有供销社特色的村级综合服务社。至2020年,目前,全市新建标准村级综合服务社276家,四星级综合服务社73家,五星级综合服务社12家。

(四)社有企业发展规模不断扩大。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新要求,推进联合合作,扩大开放办社,因地制宜,加快传统产业改造,积极培育新兴产业,我市供销社系统社有企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有所提升。

一是传统产业加快升级改造。近几年来,各地供销社围绕打造新型农村合作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积极参与城镇、乡村商业综合设施的开发建设,新建和改造了一大批传统零售网点设施,初步形成了“县有大型商场超市、镇有商贸综合体、村有便利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城乡流通领域主渠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完善。

二是新兴业务加快发展。在巩固传统业务同时,顺应市场需求变化和产业发展趋势,加快配送中心、批发市场、产业联合体等建设,有效提升社有企业在流通领域的服务能力,扩大了网络覆盖面。至2020年,全市系统商品配送中心发展到23个,县及县以下连锁门店2125个,连锁销售额达45.1亿元;新建和改造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6处,年交易额达16.0亿元。各地围绕当地特色产业,通过联合与合作,创办家禽养殖、中药材种植、大豆生产加工、粮食蔬菜种植等产业联合体12家。联合体内实行“企业+基地+家庭农场”生产模式,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延伸了产业链条,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三是龙头企业稳步壮大。至2020年,全系统拥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社有企业101 家,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一批骨干企业迅速壮大,成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领军企业。

(五)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供销社更加重视和支持。“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及各县区委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文件,供销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二是供销社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各地把创新合作经济理论与实践、宣传合作制理念和原则,作为培育供销合作社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规范推广使用供销社标识,提振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自信心和自豪感。三是助力脱贫攻坚作用有效发挥。市供销社采取“供销社+村两委+电商+农户”模式,在所包保的灵璧县叶庙社区和徐营村建立村级供销社。四是重视信访维稳,系统和谐稳定。“十三五”期间,经过全系统上下努力,各级供销社历史遗留问题正逐步得到有效解决,全系统已经平稳度过了矛盾多发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构建了安全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全市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特别是市供销社成功处置社有资产,有效解决了企业改制和职工安置问题,维护了系统的和谐稳定。

(六)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综合改革实施以来,我市供销社作为全省系统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大胆创新,积极推进具有我市特色的改革举措,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完成“三会”制度改革任务。县区供销社“三会”制度改革任务于2020年上半年全部完成;二是完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和资产管理机制。2019年4月26日,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简称“农合联”)成立,共有会员单位80家。为加强本级社有资产管理,相继成立了宿州市合众商贸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和市供销社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运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对直属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将其剩余资产进行整合,实行统一管理。

二、“十四五”时期供销社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展望“十四五”,作为服务“三农”的合作经济组织,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面临加快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也面临着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

(一)面临的发展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供销社锚定了前行方向。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凝结着对新时代“三农”工作深邃理论思考和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为新时期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确立了新坐标、锚定了新方位、擘画了新蓝图。各级供销社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准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位。

2.宏观经济继续保持积极稳健的发展态势为供销社发展增添了活力。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催生新经济。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时曾指出:“现在世界科技发展有这样几个趋势:一是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大数据、云计算、高端芯片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将带动众多产业变革和创新,二是围绕新能源、气候变化、空间、海洋开发的技术创新更加密集,三是绿色经济、低碳技术等新兴产业蓬勃兴起,四是生命科学、生物技术带动形成庞大的健康、现代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环保等产业”。

高质量发展推动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及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十九大报告明确判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我国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确定发展思路、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

未来五年,我国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将保持平稳上行,预计将达到65%左右。在流通性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缓步回落的同时,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持续上升,个人服务业增加值比重稳中有增,社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逐渐提高。互联网经济、数字经济、共享经济等新模式与传统业态日趋融合,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新引擎。

3.继续深化综合改革为供销社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办好供销社、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政策保障,优化了供销社的政策环境,对推进供销社改革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未来五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各级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的重视和支持供销社工作,出台一系列的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对供销社在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农业现代发挥重要作用提出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更高的要求。

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供销社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加快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战略、新举措。服务和参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责任担当,又是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十四五”时期,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发展,农民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农民收入快速提高,消费升级需求明显加大,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将得到快速释放。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贴近农民,服务“三农”实践经验丰富,组织体系比较完整,经营网络比较健全,在提供农村社会化服务和满足农民消费需求方面具备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5.“十三五”取得成效为供销社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供销社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按照“改造自、服务农民”的总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改革发展新举措,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对于供销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健全经营服务体系、强化为农服务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将为全市供销社加快推进综合改革,完成“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面临的挑战

1.传统发展模式面临转型压力。新常态下,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将不断推进,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特别是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广泛运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必将带来生产、流通、消费等诸多环节的革命性变化。传统产业面临着尽快适应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严峻挑战,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2.农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迅猛,各类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加快在农村地区抢滩布局,农村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流通领域的产业组织方式、商业经营模式、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创新不断加快,传统流通企业受到严峻挑战。

3.全系统面临诸多问题。我市供销社系统存在的诸如龙头企业不多、实力不强,与农民合作联系不够紧密,联合合作的系统优势发挥不到位,为农服务实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经营管理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和结构性矛盾也亟待破解。

三、“十四五”期间全市供销社指导思想及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继续按照中发11号、皖发25号和宿发8号文件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准确把握“三农”工作新要求,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做好“供销合作社+”大文章,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不断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彰显供销社的政治优势,是供销合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供销社根在农村,服务“三农”是供销社的根本宗旨、生存之基、立身之本。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深化综合改革的全过程,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合作经济属性。把民主管理、互助互利等合作理念贯穿到为农服务实践中,逐步实现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

---坚持市场化原则。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顺应市场经济规律开展经营服务,不断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开放办社。汇聚各方资源,加大联合合作,壮大自身实力,建立规范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共同发展。

(三)发展目标

锚定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全系统在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长潜力充分发挥,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改革实现新的更大突破。经过五年努力,以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农产品生产加工与流通、农村合作金融、村级综合服务社等为依托,服务城乡居民生产生活能力显著增强;以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及联合社为重点,建立健全基层组织服务体系,与农民群众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更为紧密;以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和农村电子商务为重点,建立健全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农村流通领域主渠道地位更加牢固;构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供销企业集团的组织架构,形成系统指导体系和经营服务体系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到2025年力争实现如下目标:

“十四五”时期供销社主要发展目标

指 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年均增长

总体经济指标

销售总额

亿元

238.6

334.6

7%

为农服务指标

农产品销售额

亿元

154.2

221.3

7.5%

乡村消费品零售额

亿元

30.6

46

8.5%

电子商务销售额

亿元

5.4

9.5

12%

物流业营业额

亿元

0.02

0.032

10%

连锁经营网点

2125

2585

4%

土地全托管面积

万亩

46.0

67

8%

统防统治、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

万亩次

287.5

442

9%

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

67

74

2%

四、“十四五”期间发展重点任务

(一)积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为农服务功能

1.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采取“订单式”“保姆式”的大田托管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综合服务。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资龙头企业以连锁、加盟等方式,整合改造农资经营网络资源,建立农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开展技物结合服务。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在农业生产技物结合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2.全面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功能。大力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程”。鼓励以投资、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建设一批功能完备的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物流及仓储冷链设施。争取政府支持,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和管护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动社有连锁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有效对接。支持社有企业在城乡社区建设一批连锁店、直销店等农产品零售终端,逐步构建布局合理、联结产销的农产品物流配送体系。

3.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实施“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工程”。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在重点乡镇建设一批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在社区、中心村新建或改造一批主体多元、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村级综合服务社,积极开展“全方位、一站式”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4.稳步开展“三位一体”试点工作。准确把握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精神实质和政策规范,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产业链条为纽带,以要素融合为重点,稳步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初步构建起区域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积极与各类金融机构、总社和省社供销集团涉及金融的部门合作,加强系统内交易信息的采集与运用,参与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助力金融机构下沉服务。

5、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一是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加快全系统传统经营服务网络的信息化改造,为农民群众提供网上多种多样的服务。发挥市供销社牵牛花电商公司的龙头带动作用,培育全市系统电商市场主体,鼓励县区供销社积极建设电商运营服务中心,促进县、乡、村实体网络资源与电商平台对接,发展网上交易、实体店体验的模式,促进系统企业与全国供销总社“供销e家”和国内知名电商合作的对接,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二是促进传统经营服务与电商融合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电商平台开设特色馆,开展特色农产品网上营销;组织开展农资、农产品、水果等大宗商品网上批发交易;整合和改造供销社各类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中心等物流基础设施,构建由县到村的商品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三是发展农村物流快递业。有条件的基层合作组织可与当地快递企业、村邮政站、农村公交班线的合作,提高快件运转效率和网点发展能力,为村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快递服务。四是电子商务助力扶贫开发。围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依托为农服务中心,以突出“电商惠农”为手段,做好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和培训,积极推进贫困村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把贫困户的农产品转化为商品,实现农民增收。

(二)完善新型基层组织体系,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1.创新基层社发展模式。按照合作制原则,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逐步提高基层社农民社员的比例,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结。完善各级供销社组织机构,坚持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引导农民社员参与基层社经营管理活动,强化监督管理。以资本为纽带,推进开放办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和农村能人入社,促进基层社产权多元化。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拓宽经营领域,延伸服务网络,实现联合发展。

2.分类推进基层社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基层社的改造与重建,提高基层社网络覆盖面,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通过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服务合作,推进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社向综合性合作社转变。采取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合作发展基金和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帮助基层社恢复提升服务功能。通过强化服务指导、资本投入、联合合作等途径,逐步将已承包或租赁的经营网点重新纳入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在基层社空白地区,由县联合社牵头,采取多种方式建设一批管理规范的新型基层社。

3.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做大做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强化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开展基层社标杆社打造工程。以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为原则,以制度健全、管理民主、实体运作、管理规范为目标,在全市系统开展基层社“标杆社”创建活动。通过基层社标杆社引导带动,每年建设新型基层社20家,到2025年,基层社力争发展到330家;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达到320家,为农服务中心发展到74家,土地全托管面积67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 442万亩次;各类经营服务网点乡镇覆盖面达90%以上,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品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实现基层基础全面夯实,为农服务实力明显提升,为农服务品牌广泛推广,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点得以体现和强化,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双线运行机制更加健全,成为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5.规范行业协会建设。完善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创新协会用人机制,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平台,加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建设,与联合社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形成为农服务合力。以农资、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等市级行业协会为龙头,加强系统内外行业协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纵向对接。围绕农村电商、城乡社区服务等新型业务领域,积极培育孵化新型协会。

(三)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增强经济实力

1.坚持创新发展,转变社有企业发展方式。通过调整优化经营结构,不断推动经营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技术创新,做大做强主业,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持社有企业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资本运营手段和方式,推进社有资本证券化。创新适应农业生产、农民生活需求发展的有效供给,基本形成规模化、综合性、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2.坚持协调发展,优化社有企业资本配置。通过合并、划转等方式,促进本级企业优化整合,推动社有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对低效无效资产处置力度,提高社有资本配置效率。推动跨层级企业并购重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推进社有企业跨地区、跨层级并购重组,提高企业在农资、农产品、烟花爆竹和再生资源等传统经营领域的产业控制力和行业影响力。以项目、品牌为纽带,推进市县级社有企业联合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推进企业多网融合。加快县以下基层经营网点的升级改造,实现龙头企业与基层网络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行农资、日用消费品统一配送,农产品和再生资源统一收购,形成多网协同效应。推进跨区域业务联合合作,组建多种形式的区域经营联合体或股份制公司。发挥整体优势,推进区域性、全市性重大项目的统筹合作,推动经营上的强强联合。

3.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按照农产品标准化、绿色化、品牌化要求,加快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依靠科技支撑,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有机肥、低残留农药、高标准农膜推广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加快建设新型庄稼医院,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综合性、专业化服务。按照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求,加快再生资源经营向农村社区延伸,规范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积极做好农村垃圾分类,促进资源循环和高效利用,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4.坚持开放发展,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横向联合、纵向合作等途径,实现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各种经济形式的联合。充分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在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重要领域,培育出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力争在跨区域联合和跨层级整合方面迈出新步伐;鼓励社有企业面向社会引进战略投资者,依法依规推行员工持股,以投资主体多元化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

5.坚持共享发展,提升为农服务能力。采取多种形式,使农民在与供销社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增进系统凝聚力。应用好各项惠农政策和民生政策,稳步推进全国惠农工程、电子商务惠民工程及其示范试点工作,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让农民充分分享政策红利。多渠道增加职工收入,共同分享供销社发展红利。

(四)深化各级联合社改革,完善行业指导体系

1.密切联合社层级联系。围绕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优化各级联合社的职责分工,突出工作重点,加强联合合作。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加强与基层社、社有企业、农民合作社之间的业务指导体系,建立高效的为农服务行业指导机制。落实联合社对成员社的资产监管职责,完善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的工作评价机制。

2.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进一步优化联合社机关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建立双线运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党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的治理机制。统筹运营县域内供销社资源,打造县域范围内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培育规模化服务优势。

3.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各级供销社理事会是本级社有资产和所属企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理事会履行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责,监事会强化监督职能。按照社企分开、“双线运行”原则,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统筹用好社有资本收益,把控社有资本收益投资方向,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按照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主要负责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活力。明确分工,明晰职责,分解任务,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确保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细化目标任务,完善监督机制。按照《规划》的目标和任务,各县供销社、市社机关各科室及各企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细化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安排年度工作计划,详细绘制时间表和任务图,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间进度。市社成立规划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推动规划落实的全面协调调度,形成上下衔接紧密,左右联系畅通的合作协调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和动态监控机制,定期检查、收集和分析任务落实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和通报。

(三)争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加强与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政策、资金、环境等各方面支持,积极承担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做好宣传报道,讲好为农服务、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的故事,传播新时期供销社新作为,树立供销社新形象,为供销社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四)加强队伍建设,健全用人机制。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具有供销社特色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市场化导向的选人用人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发展亟需的经营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探索推行机关、企业、协会之间,上级社和下级社之间干部的挂职交流,探索建立系统人才储备库。抓好系统内部各类人员培训工作,探索制定社有企业和基层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规划。

(五)加强自身建设,重塑良好形象。进一步强化指导、服务、监管、协调等职能作用,加快构建双线运行机制。加强法制建设和宣传,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依法治社、依法经营、依法维权。加强供销社文化建设,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发扬新供销、新精神,弘扬“扁担精神”和“背篓精神”,丰富和发展“为农、务农、姓农”的核心价值理念,提升供销社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六)加强廉政建设,发挥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浓厚氛围和良好环境,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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